2022-06-30 11:51:17 文章来源: 阳春市创卫办
2021年1月12日,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布《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2018—2020周期国家卫生城市(区)的决定》,阳春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。
“国家卫生城市”是我国城市卫生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,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、城市品位、文明程度和健康水平的集中体现。近年来,我市紧紧围绕“争当绿色发展排头兵、打造对接‘双区’建设的宜居宜业宜游卫星城”的目标,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城市综合管理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,坚持科学创卫、为民创卫、持续创卫,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,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增强,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升,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,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进一步提升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涉及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、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、市容环境卫生、环境保护、重点场所卫生、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、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11项必备条件和8类40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。
此次我市荣获“国家卫生城市”称号,对扩大城市影响力和知名度,改善投资和人居环境,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下一步,我市将以此次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落实国务院《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》,继续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,建立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,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,把卫生创建成果巩固好、发展好,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,为建设健康阳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